连重祥
律所: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13502198810939982
电话:18030233695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22楼
连重祥律师,连重祥律师,1985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从事律师工作三十余年,1992年至1993年在北京接受司法部举办的涉外律师英语强化培训一学年,1994年12月至1996年6月受司法部派遣至香港高露云律师行(Wilkinson&Grist)进行工作交流,1998年7月发起创办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并担任首届主任。......更多介绍
连重祥律师,厦门专业合同律师,现执业于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经济纠纷是否有权处理对方财产
出现经济纠纷时,是没有权私自处理对方财产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来处理对方的财产,这样才是合法的做法。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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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受理的经济纠纷合同种类有哪些
1、购销合同纠纷;
2、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
3、加工承揽合同纠纷;
4、供用电合同纠纷;
5、仓储保管合同纠纷;
6、承包合同纠纷;
7、联营合同纠纷;
8、运输合同纠纷;
9、借款合同纠纷;
10、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11、财产租赁合同纠纷;
12、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13、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纠纷;
14、外贸代理合同纠纷;
15、行纪合同纠纷;
16、居间合同纠纷;
17、补偿贸易合同纠纷
二、经济纠纷的概念
经济纠纷,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争议。它包括平等主体之间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管理所发生的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
三、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主体为实现各自的经济目标,必然要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由于各自的经济权益相互独立,加之客观情况经常变化,因而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经济权益争议,产生经济纠纷,如合同纠纷、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就纳税事务发生争议等。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持社会经济秩序,必须利用有效手段,及时解决这些纠纷。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解决当事人争议的方式,但适用的范围不同。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适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方式解决;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采取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仲裁与民事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发生争议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解决方式。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
那么,法院受理的经济纠纷合同种类有哪些呢其实像是购销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以及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等都是法院受理的范围。如果您对以上的问题还是不太理解,可以在上进行法律咨询,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将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