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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重祥

  • 律所: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13502198810939982

  • 电话:18030233695

  •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22楼

律师简介:

    连重祥律师,连重祥律师,1985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从事律师工作三十余年,1992年至1993年在北京接受司法部举办的涉外律师英语强化培训一学年,1994年12月至1996年6月受司法部派遣至香港高露云律师行(Wilkinson&Grist)进行工作交流,1998年7月发起创办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并担任首届主任。......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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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赠与合同,赠与成立吗?赠与房屋没过户,但已经公证,可以收回房屋吗?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2日 来源: 厦门专业合同律师
[导读]:  连重祥律师,厦门专业合同律师,现执业于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

 连重祥律师厦门专业合同律师,现执业于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没有签订赠与合同,赠与成立吗?

日常生活中,亲朋好友、热恋情侣之间互相赠与礼物很常见,小送如鲜花、巧克力、工艺纪念品等,豪送如手机、车辆、房屋等。因亲情、友情、爱情等诸多因素,很多人在赠送或收受礼物时,往往不会签订赠与合同,送了就送了,收了就收了。但当亲情淡薄、友情不在、情侣反目时,这些礼物往往就成为了纠纷的根源,以致很多人禁不住问:没有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就不成立吗


没签书面赠与合同,赠与成立


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只要赠与人自愿作出赠与的承诺,受赠人又愿意接受赠与的,不管是口头、书面,抑或是实际给付的形式,赠与都成立。例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未签书面赠与合同,父母将自身财物赠送给子女,子女又已经实际接受财物的,赠与就成立了,双方有没有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不影响赠与的成立。


但赠与,是一种自愿无偿的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可以想送就送,想不送就不送的。即使赠与人已通过口头或书面作出了赠与的承诺,只要未将赠与财产实际交付给受赠人,赠与人一般都可以随时反悔,不再履行赠与承诺。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如赈灾募捐、希望工程捐款等,只要赠与人公开作出了赠与的承诺,就具有了相应的法律效力,赠与人是不能随意反悔,否则受赠人或受赠机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赠与合同成立不意味着赠与合同发生法律效力


尽管赠与合同可以很轻易地成立,但赠与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赠与合同就一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赠与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


一般而言,要判断赠与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可以根据具赠与财物的类型来判断:


1、如果赠与财物属于动产的,如手机、工艺品或干脆就是现金等,只要受赠人实际收受了赠送的财物,赠与就成立并立即生效,财物归受赠人所有,即使赠与人反悔的,受赠人也可以不返还财物。


2、如果赠与财物属于不动产的,如房屋、大型工业设备等,受赠人收受了赠与人赠送的财物,仅是表明赠与成立,一般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不动产权变更手续,如房屋过户手续等,赠与才真正生效,否则赠与人是可以反悔要回赠与财物的。


当双方因赠与事宜发生纠纷的,建议先协商解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确实无法协商的,就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处理了。若因涉及赠与房屋、车辆等重要财物发生纠纷,不管是赠与人还是受赠人,都可以先咨询赠与合同专业律师后再作进一步的决定,咨询律师事小,房子事大。



赠与房屋没过户,但已经公证,可以收回房屋吗?

在现今房价飞升的年代,房屋的价值也越来越高,房屋的赠与已是一件非常“土豪”的事宜,多发于当事人亲属、热恋情侣之间,但双方出于没时间、感情深厚、房屋过户费用高昂等因素考虑,往往选择将房屋赠与合同进行公证了事。然而房屋赠与合同只公证未过户,对受赠人而言并不保险,在一定条件下,赠与人依然是可以反悔收回房屋的。


合同已公证,不得随意反悔


很多人在赠与房屋时,都会签订房屋赠与合同,一般也都会进行公证。将房屋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可以达到以下目的:


1、房屋赠与公证的费用相对较低,手续较为方便,双方花费的时间和费用都很少,往往一天,甚至一个上午就可以办理完毕。


2、经公证处进行公证后,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更强,这既能体现房屋赠与人的决心,又能让受赠人放心。因为房屋赠与合同经公证后,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同,不再赠与房屋或收回房屋,否则受赠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要求赠与人交付赠送房屋。


但房屋赠与合同已公证,并非不是说赠与人就绝对不能撤销房屋赠与合同,如果存在相反证据推翻该公证的,赠与人依然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收回赠与房屋。


而要推翻公证书,一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1、收集证据资料证明公证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赠与人进行公证,是因误解、诱骗、胁迫、意识不清等原因导致的,即可向公证机构申请复查推翻公证书。公证书被推翻,房屋又未过户的,那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收回房屋。


2、收集证据资料证明公证程序违法,如收集证据来证明公证处适用的法律错误,来推翻公证书,但这点对一般人而言并不容易做到,确有需要的,建议委托赠与合同律师协助处理。


一定条件下,合同公证合法,也可依法撤销赠与合同


实际上,即使房屋赠与合同已经进行了公证,赠与人也没有证据推翻公证,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的,赠与人依然可以依法收回赠与房屋。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法律上对什么是“严重侵害”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因受赠人原因导致赠与人或其近亲属遭受重大人身伤害的,赠与人就可以要求收回赠与房屋了。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如子女不抚养父母的,父母可以收回赠与房屋。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4、若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即不再交付房屋,或者至法院诉讼请求撤销房屋赠与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


在现今生活中房屋的价值非常大,涉及的房屋的事情都必须非常慎重处理。如果因房屋发生纠纷,又未能自行协商解决的,需要走法律途径处理的,我们建议委托专业赠与合同律师处理较为妥当,毕竟涉及到证据收集,法院诉讼等事情,是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才能又快又好地处理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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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连重祥[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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