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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重祥

  • 律所: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13502198810939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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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22楼

律师简介:

    连重祥律师,连重祥律师,1985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从事律师工作三十余年,1992年至1993年在北京接受司法部举办的涉外律师英语强化培训一学年,1994年12月至1996年6月受司法部派遣至香港高露云律师行(Wilkinson&Grist)进行工作交流,1998年7月发起创办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并担任首届主任。......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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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屋没过户,但已经公证,可以收回房屋吗?赠与的房屋还未过户可以要回来吗?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5日 来源: 厦门专业合同律师
[导读]:  连重祥律师,厦门专业合同律师,现执业于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

 连重祥律师厦门专业合同律师,现执业于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赠与房屋没过户,但已经公证,可以收回房屋吗?

在现今房价飞升的年代,房屋的价值也越来越高,房屋的赠与已是一件非常“土豪”的事宜,多发于当事人亲属、热恋情侣之间,但双方出于没时间、感情深厚、房屋过户费用高昂等因素考虑,往往选择将房屋赠与合同进行公证了事。然而房屋赠与合同只公证未过户,对受赠人而言并不保险,在一定条件下,赠与人依然是可以反悔收回房屋的。


合同已公证,不得随意反悔


很多人在赠与房屋时,都会签订房屋赠与合同,一般也都会进行公证。将房屋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可以达到以下目的:


1、房屋赠与公证的费用相对较低,手续较为方便,双方花费的时间和费用都很少,往往一天,甚至一个上午就可以办理完毕。


2、经公证处进行公证后,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更强,这既能体现房屋赠与人的决心,又能让受赠人放心。因为房屋赠与合同经公证后,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同,不再赠与房屋或收回房屋,否则受赠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要求赠与人交付赠送房屋。


但房屋赠与合同已公证,并非不是说赠与人就绝对不能撤销房屋赠与合同,如果存在相反证据推翻该公证的,赠与人依然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收回赠与房屋。


而要推翻公证书,一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1、收集证据资料证明公证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赠与人进行公证,是因误解、诱骗、胁迫、意识不清等原因导致的,即可向公证机构申请复查推翻公证书。公证书被推翻,房屋又未过户的,那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收回房屋。


2、收集证据资料证明公证程序违法,如收集证据来证明公证处适用的法律错误,来推翻公证书,但这点对一般人而言并不容易做到,确有需要的,建议委托赠与合同律师协助处理。


一定条件下,合同公证合法,也可依法撤销赠与合同


实际上,即使房屋赠与合同已经进行了公证,赠与人也没有证据推翻公证,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的,赠与人依然可以依法收回赠与房屋。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法律上对什么是“严重侵害”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因受赠人原因导致赠与人或其近亲属遭受重大人身伤害的,赠与人就可以要求收回赠与房屋了。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如子女不抚养父母的,父母可以收回赠与房屋。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4、若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即不再交付房屋,或者至法院诉讼请求撤销房屋赠与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


在现今生活中房屋的价值非常大,涉及的房屋的事情都必须非常慎重处理。如果因房屋发生纠纷,又未能自行协商解决的,需要走法律途径处理的,我们建议委托专业赠与合同律师处理较为妥当,毕竟涉及到证据收集,法院诉讼等事情,是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才能又快又好地处理完的。



赠与的房屋还未过户可以要回来吗?

  父母之间、情侣之间赠与房屋的情况并不少见,赠与之后通常也没及时过户,关系好的时候东西都是不分彼此的,不过要是在日后,双方的关系不如往日,赠与的房屋就会成为双方争议的东西,房屋都还没有过户可以要回来么,就会成为赠与人关心的问题。


  事实上,不能仅从房屋是否过户来判断在赠与之后能不能要回房屋。有下面几种具体的情况:


  一、房屋虽未过户,但已公证


  公证是用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进行确定,客观上就限制了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因为双方够进行公证了,就不存在赠与人是欠缺考虑,或者是受欺诈胁迫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房屋虽然还没有过户,但已公证,赠与人是不能要回。


  二、赠与的房屋未过户


  这里是指签了赠与合同之后,双方既没有对赠与进行确认,也没有办理过户登记。那么赠与人是可以把房屋要回来的,因赠与不动产,在办理去哪里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是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三、房屋性质特殊的情况


  亲朋好友之间的赠与是最常见的,但除去这些还有向红十字会、希望小学等公益性质的赠与。如果赠与的房屋是有社会公益性质、道德义务性质,赠与人都不享有要回房屋的权利,即使房屋还未过户。


  最后,其实赠与房屋后不想给了,在没交付或办理过户登记之前是比较简单,否则,就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怎么受赠人存在过错,可以撤销赠与。如果房屋的价值较大,因赠与有纠纷的,可以找个律师介入,从更专业的角度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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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厦门专业合同律师

律师:连重祥[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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